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決策部署,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堅定信心、共渡難關,發揮在保障生產、生活必需品供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對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
二、支持措施
除享受《市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渡難關謀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連政發〔2020〕13號)中的22條政策外,在以下方面給予支持。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加強信貸服務。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復工開工急需的少量資金,開辟融資綠色通道,加快審批速度,優先放貸資金。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的經營主體,可予以適當延期。(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連云港銀保監分局)
2.降低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出現正常生產經營資金周轉困難,承擔保障居民生活急需重要農產品生產供應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利息給予財政貼息補助。對經營主體的流動資金,可給予單戶總量不高于500萬元的融資擔保,擔保費率不超過1%。(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江蘇農擔連云港分公司、市農發集團)
3.加大政策性農業保險支持。鼓勵沒有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新型經營主體積極投保,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簡化賠付程序。高效設施農業保險省級財政獎補險種目錄內的穩產保供產品實現應保盡保。對漁船互助保險和雇主責任互助保險給予適度保費補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連云港銀保監分局)
(二)強化重點領域扶持
4.積極爭取財政扶持資金。各縣區統籌現代農業發展、農業公共服務等相關專項資金,加快審核審批,盡快發揮財政資金對特殊時期“菜籃子”產品生產扶持效益。(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5.強化對“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扶持。鼓勵經營主體線上銷售本地農產品,對疫情防控期間線上銷售收入達到一定規模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產品電商交易平臺,各級財政給予適當獎補。從市農業產業發展、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市區按財政結算體制分擔。(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
6.強化生產經營主體復工復產支持。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支持糧油、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畜禽飼料、農資經營等從事生產、生活必需品的經營主體優先復工復產。要優先使用本地農民,促進農民就地就近就業。(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市農業農村局)
(三)提供交通便利條件
7.落實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制度。確保運輸農副產品和農業生產物資等生產、生活必需品的車輛優先通行,并實行雙向免費。確保通往蔬菜保供基地、畜禽(水產)養殖場、畜產品屠宰加工企業、飼料生產企業等關鍵場所的道路暢通無阻,連接到國、省道。(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
(四)減輕主體運營負擔
8.減免經營主體租金。對承租國有性質單位的土地、生產設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疫情期間免收租金。對承租集體和其他性質單位的土地、生產設施的,引導和鼓勵出租單位或個人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市國資委)
(五)提升服務主體水平
9.加強農副產品產銷對接。加強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產加銷對接服務,優先推薦“菜籃子”保供單位集中采購。鼓勵大型商超、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采購商優先采購市內“菜籃子”產品。(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社)
10.加強技術指導與培訓。組織農業科研和農技推廣人員通過電話、網絡等形式,聯系對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將承擔市場保供的生產、生活必需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納入年度高素質農民培訓計劃,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及生產經營技能等方面培訓。(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農科院、市人社局)
三、其他事項
國家和省出臺相關扶持政策,我市遵照執行。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通知。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及各相關責任單位要盡快出臺實施細則并推動落實。本政策由市農業農村局會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任編輯:薛海湘) |